为深入推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快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为导向的项目攻关,降低单一企业研发成本,探索试行众筹科研技术研发组织新模式,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省产研院”)于2024年11月启动了首批众筹科研项目征集,面向全省征集众筹科研项目36项,通过初筛评价和专家论证,9个进入首批众筹科研项目入围名单,目前已立项支持5项。现重点面向省、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征集第二批众筹科研项目。
一、项目类型
众筹科研是省产研院探索政府支持与市场功能有机结合的市场化项目科研组织新模式,是指针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由省产研院联合产业链链主或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研发平台等创新主体共同筹集研发资金,并组织实施的技术攻关项目。众筹科研项目以技术(合作)开发方式实施,相关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行业协会、科技特派团(员)等可联合申报,构建“共投、共研、共担、共赢”新机制。
二、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主要为河北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2.申报单位创新意愿强,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内在迫切需求,希望通过众筹科研降低研发成本,寻找高水平研发团队。
3.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应为2家及以上,各方合作紧密并共同出资,企业主体出资比例不低于50%。重点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鼓励多方竞合。
4.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政府部门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众筹科研。
5.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人员队伍等,有能力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6.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
三、项目要求
1.研发方向聚焦,符合我省或各市主导产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需求,项目研发成功后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和示范作用。
2.研发内容明确,申报各方对研发方向、绩效目标、投入分配、预算安排、任务分工、实施周期、成果权属、风险控制、验收条件等达成一致。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重点支持研发成功后可在产业集群内快速转让、扩散的行业共性技术。
5.本次征集探索试行推荐制,项目方可以向所属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和省级行业社团组织、科技特派员等单位争取推荐函(详见附件2),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四、项目组织模式
(一)资金众筹方式
省产研院对单体项目给予不超过总研发费用30%、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涉及国家战略、省和科技厅重大项目及重大方向课题可一事一议。其余项目研发经费由申报方承担,其中企业主体出资额度不得低于50%。
(二)科技成果分配和处置方式
各方(包括省产研院)通过签署众筹研发合同,约定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的权属。当科技成果达到约定条件,如实施生产应用、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等并产生相关收益后,各方按照约定进行权益分配。省产研院坚持“公益性+市场化”原则,对相关超额收益进行让利,支持众筹项目发展。
(三)项目验收方式
项目实施结束后,省产研院牵头组织验收。达到约定条件的,验收通过。由于非主观因素导致项目终止或研发失败的,按项目结题处理,省产研院与申报单位共担研发风险,但各方保留已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相关权益。由于主观原因或科研诚信问题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的,申报单位应全额退还相关支持经费,并纳入省产研院科研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再受理责任单位相关项目。
五、项目组织流程
众筹科研项目具体组织流程为:项目申报→项目初筛→专家评审→决策立项→资金拨付→研发管理→验收结题→成果处置。
六、其他要求
1.申报时间。项目采用滚动式申报 ,全年开放受理,分批次评审。本次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6日-8月25日,项目征集时间结束后,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可随时申报,省产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常态化组织开展众筹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经初筛通过的众筹科研项目,省产研院将按照组织流程,积极与申报方对接沟通,推动相关工作。
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众筹科研项目征集表》(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Word和PDF(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fzgh@hitri.com.cn,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众筹科研项目+项目名称+牵头申报单位名称”。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须纸件报送省产研院(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92号)。
联系人:苏舜鹏、李明惠
联系电话:0311-85117351、0311-85117334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92号